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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方案
来源: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1日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嘉教〔2024〕18 号),以规范招生行为、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,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。

二、领导小组

组  长:顾  剑

副组长:周燕华  李绿萍

组  员: 朱虹 陈怡隽 朱冬芳 赵逸青 李萍 周晓东 戴丽莉

谢茑萝 李 莉 曹丽娟 诸晓玮  王术一  郑文强

三、招生范围

   马陆镇“合作路以西、宝安公路以北、沈海高速(G15)以东、伊宁路以南”地区。

四、招生计划及对象

招生计划:一年级6个班

招生对象: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

1.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

本校从2020年起实施“五年限一”政策,具体为: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(多胞胎、二胎除外),为保持政策延续性,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。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四年,依次类推,直至满五年。

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,具体为: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,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,依次类推,直至满三年。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,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。

2.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

3.申请“人户分离”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

4.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

5.本校教职工子女

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,由区教育局按照《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》统筹安排入学。

五、招生日程安排

4月11日 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

4月13日 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

4月15日至26日 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相关信息核对、更正

5月18日至21日 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

5月25日至26日 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

5月22日起 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

8月15日前  陆续向新生发放“入学通知书”

六、学校承诺

1.实施均衡分班,不举办各类重点班、实验班、快慢班、特色班等;

2.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。

3.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。

七、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

咨询电话:021-59156308转8010

监督电话:021-39902066

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

2024年4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