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以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为指导思想,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不当行为,保护学生视力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。
二、组织保障
成立《新城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》领导小组。
组长:顾剑(校长、书记)
副组长:周燕华、周晓峰
组员:陆青、李绿萍、赵晓英、李中刚、李萍、周晓东、谢茑萝
三、制定措施
(一)提高认识,学习文件
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通知精神。
(二)明确要求,制定措施
1.加强引导,做好沟通,强化督查
①加强教育引导。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、班团队会、心理辅导、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,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,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。
②做好家校沟通。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,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,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,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
③强化督导检查。学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细化手机管理规定,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,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,规定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。严禁将作业通过手机变相布置给家长。
明确要求,畅通渠道,满足需求
①有限带入校园,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、书面提出申请,学校审核。经审核通过的学生,可带手机入校,但禁止带入课堂。进校后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保管在教师办公室手机专用保管柜,由班主任进行统一管理并负报关责任。
②学生在任何时段都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或给手机充电,手机必须处于关闭状态。如有特殊原因须征得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。除此之外,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。
③学生的手机号码需到班主任处备案,由班主任做好统计工作。凡备案的手机若号码有变更,学生要及时到班主任处更改。
④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,可以借用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的手机或门房间的校内公共电话,教师和门卫应提供方便。学校为家长提供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,建立教师沟通热线,家长可使用钉钉平台电话功能联系教师,及时了解学生情况或解决学生通话需求。
上海市嘉定区新城实验小学
2021年9月